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張紆)《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進一步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近期,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組織全區交管部門,充分利用“一盔一帶”“七進”“美麗鄉村行”等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積極擴大宣傳面和覆蓋面,廣泛宣傳《規定》相關內容,為《規定》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三輪車不能載人,這樣很危險。”“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帽并不等于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10月19日,石嘴山市河濱交警大隊組織警力深入轄區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寧夏瀾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結合《規定》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一步壓實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強化施工人員交通安全監管。
10月12日,吳忠市太陽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轄區范圍內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宣傳活動,線上線下齊發力,積極轉發《規定》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沿街商鋪、市場發放宣傳彩頁,強調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信號等規定的重要性,引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養成文明出行的好習慣。
10月14日,固原市原州區交警二大隊走進南河灘市場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宣傳民警結合《規定》,向攤主商販以及過往群眾發放宣傳資料,詳細講解騎乘電動車、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提醒大家警鐘長鳴,在日常出行中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10月17日,中衛市沙坡頭區交巡警五大隊宣傳民輔警走進轄區郝集村文化廣場、興仁小學,向廣大師生、家長、交通參與者發放宣傳資料。結合《規定》,對三輪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載人,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進行面對面宣講和教育提示,引導大家在思想上充分認識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行動上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提高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自覺性。
10月以來,賀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深入企業、校園、機關、農村、社區等,積極宣傳《規定》。通過開講座、發海報、講案例、現場勸導等多種形式,提高《規定》知曉率,引導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文明出行的好習慣。
10月22日下午,石嘴山市高新區交警大隊走進轄區長勝村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民警結合《規定》,針對農村常見的三輪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載人、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結合真實案例為村民進行分析講解,強調其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引導村民摒棄交通陋習,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提高安全、文明出行的自覺性。
10月以來,同心交巡警結合“美麗鄉村行”和“七進”宣傳活動,深入社區、學校、企業,特別是G344國道沿線村莊,廣泛宣傳《規定》,著力提升電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識。
10月24日,吳忠交管一大隊民警走進轄區美團外賣,為140余名騎手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講座。民警結合季節特點,向騎手們講解冬季行車安全常識,重點講解了《規定》中關于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路行駛、法律責任等內容,要求騎手們辦證入戶,杜絕加裝改裝電動車,駕駛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電動車,安全文明送餐。
10月25日,中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工業園區交警大隊組織警力走進轄區華順駕校,開展《規定》宣傳活動。大隊民警向學員們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結合近期發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講解酒駕醉駕、超員超速、疲勞駕駛、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要求學員們認真學習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養成文明出行的好習慣。
11月1日,中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宣傳民警走進寧夏公路管理中心中衛分中心,開展“冬季交通安全一堂課”宣講活動。宣傳民警對《規定》進行了重點講解,為《規定》的貫徹施行進行鋪墊和氛圍營造。
10月29日,銀川市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集中宣教啟動儀式暨安全頭盔贈送活動在銀川市實驗中學舉行,銀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向銀川市教育局贈送5000個安全頭盔。此次校園頭盔贈送活動,是貫徹落實《規定》集中宣教的重要舉措,也將“一盔一帶”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深入群眾的日常生活中。
11月4日,青銅峽市公安局交管大隊組織民輔警來到寧朔中學,為全校3400多名師生開展《規定》宣傳活動。民警結合學生出行特點,引導廣大師生購買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既要做到掛牌上路,也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戴好安全頭盔,文明守法駕乘。(圖片由公安廳交警總隊提供)